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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通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发布日期:2012/7/10 0:00:00】  【来源:厦门市通信行业协会】

厦门市通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主要成员包括三家电信基础运营商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几年来在厦门市通信管理局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工信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共建共享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委会的机构功能,具体推进和落实共建共享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1、专委会积极跟进重点六类大型场馆的无线覆盖。专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文件精神(工信部明确要求重点六类大型场馆《铁路、地铁、高速公路沿线、机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需进行共建共享),3年来,专委会积极参与厦门市重大项目配套通信设施建设的谈判与实施,基本实现厦门市重点工程涉及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共建,完成了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演武大桥、湖里万达广场、翔安海底隧道、梧村隧道、环岛干道白城隧道等重点项目。目前,专委会正积极跟进厦深高铁、厦安高速、厦成高速、集美万达广场、会展CBD、银监会及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等重点工程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

2、专委会积极参与厦门市重点工程谈判。针对投资方和业主方要求运营商在跟进重点工程无线覆盖的同时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进场费问题,专委会三家运营商共进退,同协调,明确三家运营商的共同需求,以利益共同体形式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和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通信行业的影响力和价值。在翔安海底隧道工程中,成功为每家运营商节省海底隧道管道使用费200多万(路桥公司原要求463.46万元,谈判后价格为200万元),并成功将集美大桥、杏林大桥两桥的管道购置费用由原来的700/管降至230/管。

3、专委会规范通信行业标准。厦门的共建管道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因此对于三家运营商共同委托的设计、监理和施工的共建管道相关取费专委会明确了统一标准,同时达成代建管道定额取费。管道施工取费综合三家运营商的取费情况,确定施工工日统一按6.7折计、设计费参照厦门移动取费标准、监理费参照厦门电信取费标准,制定了本地行业共建管道工程取费标准。

4、专委会积极促成政府将通信基站规划纳入城市公共基础配套设施规划。从201112月中旬开始,由厦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发文,明确关于公共移动通信基站供地模式问题,会议同意公共移动基站参照邮政所的建设模式,在今后公开出让的建设项目中,根据规划要求设置的通信机房按公建配套项目处理,所分摊的用地保留划拨,不计地价,由项目前期负责单位与竞得人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以2200/平方米价格委托竞得人包干建设。明确了将通信基站规划纳入政府土地招拍挂。

2010年厦门城市规划设计院配合市规划局将五缘湾片区、翔安南部新城核心区、同安滨海新城、厦门北站片区和集美新城核心区的的无线通信覆盖纳入城市基础配套专项规划,2011年完成新圩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汀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同安洪塘片区、五通-高林片区、科技创新园)的专项规划,明确将无线基站纳入城市规划。目前专委会正积极协调厦门市规划局将室分规划、特殊场景规划(地铁、隧道和桥梁)纳入城市规划条例。

5、配合厦门市通信管理局成立通信配套建设办公室。20123月,随着各家运营商宽带业务的迅猛发展,厦门市通管局成立通信配套建设办公室,三家运营商先期各派一人进驻办公,并开始制定相关规范流程,现已确定集美万达广场、航空港物流园、虎都楼盘、金林湾花园、宏谦储存配送中心、城立方、顶尚商墅、宝嘉誉峰8个楼盘为第一批三家运营商统谈统签的楼盘。今后,厦门辖区内所有新建项目规划红线内的通信配套设施,将由配套办统一接洽和审定通信配套共建共享方案,各运营企业不再各自与开发商签订建设或接入协议,相关开发商须严格按厦门市六部门联合下发的78号文承担红线的通信配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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