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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
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社指组发〔2012〕3号

【发布日期:2012/5/7 0:00:00】  【来源:】

各设区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平潭县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福建省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2012年4月9

 

福建省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省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根据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民政部223召开的视频会、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推进措施

1.着力加强党建,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深入推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报双检三推”机制。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的原则,以“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工作方向,着力加强党组织组建。凡是有正式党员(含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兼职党员)3名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单独建立党组织,或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方式,全部建立党组织。对没有正式党员的,采取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以及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对隶属关系不明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

2.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要完善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探索在社会组织和党员数量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设立或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指导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

3.做好分类定级,监督整改提高。各地要按照“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指标,给予“好”、“ 较好”“ 一般”、“ 较差”四个等级的分类定级。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注重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4.提高书记素质,激发党员活力。造就一批高素质带头人队伍,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是党员的,原则上要兼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大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社会管理、党建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培训。注重发展党员,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的整体先进性。

5.谋划工作思路,建立工作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从工作定位、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切入,谋划工作全局。总结创先争优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各地各组织要根据实际,建好用好活动阵地。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会员会费补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6.深化为民服务,促进作用发挥。进一步深化争创“三个五”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的“四服务四促进”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今年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主题活动要有所侧重和深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各业务主管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结合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落实各项推进措施。

2.坚持分类指导。对党员较多、会员较多、服务对象较多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并提升能力。党员较少、会员较少、服务对象较少的社会组织,要夯实组织基础,建立规章制度,激发党员活力。

3.抓好督促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对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不够得力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解决办法。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组织本单位党员积极参与活动全过程。

4.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广大社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5.结合业务推动。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推进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紧密结合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紧密结合改进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政府进一步转移职能,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良好环境。

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平潭县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制定的本地区本部门社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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