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函[2012]202号

【发布日期:2012/7/11 0:00:00】  【来源:】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通信管理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举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714号),2012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定于922举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为做好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 2 个科目。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 5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2、考试时间定于2012922(星期六)

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5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3、考点分别设在福州市和厦门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 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77722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7729

3、网上缴费时间:20127785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915

三、 报名条件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 报名点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地址

网上报名机构

福建省通信专业水平  考试办公室0591-8317516783175165         

福州市黎明街13号省通信管理局803室(金明苑旁,

乘公交“乌山桥西”站下)

福建通信考试办公室福州通信考试办公室

福建八闽通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厦门分中心  0592-50895315089532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65号武汉大厦(巴黎春天百货楼上)2号楼14B

福建通信考试办公室厦门通信考试办公室

 

五、 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须访问(http://tx.rkb.gov.cn)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注册后方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机构并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打印报名表。考生每次修改报考信息后,报名表中的校验码均会发生变化,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用A4纸打印《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参加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网上缴费

上一条:新增常务理事简介<br>福建八闽通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下一条:2012年第二季度信息工作情况通报

通知公告

更多>>

网上办事

更多>>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